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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四答:聊聊亿华通的研发费用资本化论证之路

FreeCtiy 行走的审计汪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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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针对实务中研发费用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问题进行探讨,结合案例分析,旨在找出实务中要如何去做的方向指引,下文仅代表个人意见,如有冲突,请及时联系小编。本文共计7,000字,预计20分钟读完。


01

研发费用:资本化or费用化?

随着科创板的推行和发展,越来越多具有“创新”基因的公司,陆续登陆资本市场。要说“创新”在财务报表数据上的体现,主要就在“研发费用”这个科目。


一般来说,公司的研发投入包括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和费用化的研发支出。结合会计谨慎性特质,将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时点,定在“形成资产”后,比较不容易被问询质疑。


而如果报告期间,存在大量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则通常会收到有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问询,要求说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时点,并论证确认的合理性。


因此,我们一般建议,能费用化就费用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真要资本化,尽可能把“关键时点”挪到后端。今天,我们就结合科创板新星“亿华通”案例,来聊一聊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问题。



02

亿华通的基本情况

我们先来探查亿华通科创板的审核情况。大家可以从这个网站进去,看到所有科创板公司的申报进程,也可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

http://star.sse.com.cn/star/renewal/


申报的公司,一般会经过问询、回复、再问询、再回复,直到上市委员会会议通过,然后再进行注册、上市的过程。亿华通的申报过程是这样的:

中间经历了整整一年,对注册制来说时间算长了。下面的这家单位,从申报到注册生效,仅仅3个月。

那为什么亿华通要经历这么久呢?大部分科创板上市公司审核时间约为6个月,这家公司从首次申报,到递交首次问询回复,刚好用了3个月,后续又比一般的两轮问答,多出两轮,共计四问四答,才最终注册通过,过程相对曲折。大致原因可能是公司申报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问询回复关卡壳了。


言归正传,我们回到亿华通这家公司和研发费用这个话题亿华通全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就是说,是做新能源电池的。新领域的创新投入必不可少,因此研发费用会比较高。


这家公司17-19年的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亿华通17-19年研发费用分别为8390.19万元、4508.69万元、2503.76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15.16%、12.24%、12.44%;如果考虑资本化的研发支出,17-19年的研发投入如下表所示:

差异部分是当期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我们可以看到2017年公司无资本化的研发支出,2018年为428.11万,2019年为4533.47万元,增幅非常明显。


假设你是审核的人,想必也会问公司资本化的依据是否合理,2019年资本化研发支出为何大幅上涨的原因吧。那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亿华通有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四问四答。



03

第一次问询:涉及方方面面

第一次问询的研发投入相关问题,真可谓是囊括方方面面,让我基本可以确定,交易所有个强大的问题库。我们可以来看看问题:

个人觉得,读好这15个问题,并且回答一遍后,研发费用的核查,基本就掌握了。除了1和2是说明基本情况外,其余和研发费用资本化还是费用化有关的主要是3、4、6、7和9。我们就单独来看这5个问题。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


问题3:说明研发支出的会计政策,说明如何准确地划分和核算各项研发支出,是否存在应计入营业成本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应计入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回复大概

公司主要回复了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以及相关内部控制,也就是解释业务数据是如何通过一定的规范标准和流程设置,准确反映在财务数据中的。同时公司的研发支出会计政策根据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化。


研发费用资本化依据


问题4:对照企业会计准则逐项说明研发支出满足资本化的依据,以签署课题任务书作为开发阶段的时点是否合理,课题任务书与相关研究开发能够存在市场、可以使用、有用性之间的关系。


回复思路:

先说明研发的流程。公司课题的研发,会经历哪些重要里程碑时刻。然后结合研发费用资本化五要素,分别判断这个时点是否符合五要素。

公司将签署课题任务书,作为可以资本化的时点,然后分别针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五要素进行了论证。我们来简单回顾下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五个条件: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3.预计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未来有经济利益流入;(经济利益流入)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支出能可靠计量)





五要素中,最重要的一点,我认为是第三点。但第三点又是有关未来的事情,就很难去一刀切,去判断对和不对。我个人的意见,是觉得“签署课题任务书”这个时点,相对早了一些。能否很有可能在未来带来经济利益流入,有待商榷。


因为在这个时间点,项目还没有真正进行研发。要知道,医学研究中,要到临床3阶段了,才能确认研发费用资本化。而签署课题任务书,整体来说更像是还在研究阶段。结合会计谨慎性来看,这个时点确认,是存在一定审核风险的。



研发费用处理行业对比


结合内部研究开发活动的实际情况、燃料电池行业通常的研发节点和周期、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的确认依据及核算方法、可比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节点等方面,说明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政策是否遵循了正常研发活动及行业惯例,说明开发支出包括的具体费用项目,历史上是否保持一致性。


回复大概:

对比了同行业公司的情况,大部分未披露具体的时间点,部分披露了具体时间点,其中宁德时代的资本化时点是: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公司据此得出结论,和同行业保持一致。


个人持保留态度。因为仔细去查阅宁德时代的招股说明书,该公司虽然披露了这段内容,但基本所有的研发费用都是当期费用化,至少从开发支出上,看不出来有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因此,对于宁德时代来说,这个政策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它按照谨慎来处理,全部计入费用的。因此公司和宁德时代比,实际上并不具有可比意义,也无法说明和同行业保持一致。


正确的思路应该是找出同行业的公司,查看同行业的研发费用资本化、费用化情况,各自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再来结合具体的时间节点做对比,看看是否是一致的。当然,上述仅代表个人意见。



进一步说明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


说明报告期与资本化相关研发项目的进度、主要参与方及各方承担的任务、预算、预算资金中自有资金及国家补助金额、成果及相关权属、完成时间、经济利益产生方式、当期和累计资本化金额、主要支出构成及形成的资产。


回复大概:

详细说明了项目任务、预算、国家补助金额、成果和进度等。对于经济利益产生方式,更多是文字描述,而非具体数据。主要是因为公司的研发成果,很难单独去量化,需要综合运用才能发挥出经济效益。


我们从上表中可以看到,P1825项目预算总额为885万元,累计资本化为788.91万元,研发过程中资本化费用的占比非常高。这和实际的研发过程相关,资本化费用占比如此高,说明企业的项目失败可能性很低,基本在立项阶段,就能确定未来可以成功,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研发费用资本化,和管理层的会计估计密切相关,也和研发活动紧密联系。



研发费用划分相关的内部控制


说明研发投入划分分为研发费用、开发支出的各阶段性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说明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中的人工支出如何区分计量,相关内控制度设计和报告期执行情况。


回复大概:

回复非常笼统,简单的意思就是和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且得到执行。

内部控制非常有用,但也很容易流于形式。不出问题还好,出了大问题就是实质性问题。


上述五个点,主要是首次问询对研发费用资本化所提出的审核疑问,焦点集中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判断依据上。如果由我来回复,我可能会列出报告期所有的研发项目,资本化和费用化的情况,首先说明会计政策执行的一贯性;另外,我会着力证实如何在“签署课题”时,就具有五要素中的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以及技术可行性这两点。


这两点是值得展开篇幅的,而不是就重避轻,对非实质部分过多篇幅描述,对实质部分说得较为笼统。但也有可能,是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回复。到底此刻资本化是否正确,部分需要依赖于未来如何兑现这部分资产所带来的利益。也就是:经营得好,资本化问题不会有人来揪辫子了;经营不佳,就有可能回头再来纠结这个问题。



04

第二次问询:发现首次问询之间的矛盾之处

第二次问询,会针对存在首次问询回复疑问的地方,再次询问。我们来看看第二次问询意见中有关研发费用的部分:

问询中,仍是非常关注“资本化”情形。另外针对公司在其他问题的回复中,说到研发人员未有具体研发或生产服务时,相应薪酬计入管理费用。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划分清楚人员参与的具体活动呢?公司的回复主要从内部控制出发的,大家有兴趣,可以查看回复意见具体内容。


这里的第2和3个问题,和资本化明确相关。也是我看了首次回复后,最大的疑问:为什么17年之前,也有国家课题,但没有开发支出,18年开始就有了呢?首次回复并没有对此作出解释。我们且来看二次回复,公司如何接招。




说明资本化项目费用化金额


一般来说,每个独立的研发项目,能从头至尾,界定清楚费用化期间和资本化期间,并确认相应的费用。之前第一次问询中公司并没有对此作出区分,第二次回复中给出的解释是:

  •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开展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及生产的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成果,在2018年以前燃料电池产业化预期的谨慎判断,历史期间研发项目支出基本全部费用化。

  • 公司现阶段资本化项目系其承接的国家课题,覆盖面向各种不同环境和要求的客车、轿车等燃料电池技术的研发及其产品性能提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课题项目的实施建立在大量的以前年度形成的共性关键技术成果上,因而无法将历史期间发生的费用逐一匹配和对应具体的资本化项目。

  • 公司持续深入参与燃料电池领域相关国家课题,对于把握国家课题的技术路线、发展方向、技术目标具有较强的延续性,根据自身的技术路线、技术储备和研发方向,选择适合自身的课题项目予以承接,因此相关资本化项目沿循发行人的技术体系,在此基础上或提高技术性能与指标、或适用更多应用场景和丰富车型谱系,无法区分具体的研发阶段和费用。





这次的解释就相对能够接受了。公司写的3个理由,无非说明:

  1. 之前发展不明朗,因此研发投入谨慎费用化;

  2. 目前发展还不错,研发投入能变成有效产出的概率升高,可以划分试点,适当资本化处理。

  3. 另外,公司的课题项目并不是相互之间完全独立,也并不是从一个全新领域开始研发,而是建立在原有研发技术成果之上,并且不同课题之间相辅相成,整体协同起来能够为公司产生效益。这也就完美解释了“经济利益流入”这一点无法具体分项目量化的原因了。




2018年开始出现资本化,是研发费用

的会计政策发生了改变吗?


这点也是第一次问询中疑惑比较大的。同一报告期内,2017年就完全没有资本化金额,2018年400多万,到2019年就增长到4000多万,但常理来看,公司应该是一直在承接国家课题的。


公司这次的回复,个人觉得也比第一次回复要好。

首先公司先说明报告期间的研发会计政策没有发生改变;因为报告期间最忌讳会计政策的更改;哪怕业务确实有需求,但也避免不了存在“操纵会计政策”的嫌疑。具体如下:







然后公司再来说明,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

2017 年以前,公司存在承担国家课题任务但未确认开发支出的情形,主要系对于燃料电池的产业化预期保持谨慎判断;2018 年以后,公司开始确认开发支出的原因主要是对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之“研发成果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的判断作出调整,而非变更了研发支出的核算政策。


翻译一下,也就是前面说到的:

  • 之前发展不明朗,因此研发投入谨慎费用化;

  • 目前发展还不错,研发投入能变成有效产出的概率升高,可以划分试点,适当资本化处理


这讲出来,咱们就能理解大致的原因了。虽然仍有对公司突然从“谨慎”变得“乐观”的疑虑,但未来发展大家都无法100%确定,何况结合公司的业绩,确实是经营方向向好发展。那么,要确认资本化也未尝不可。





第二次的问询回复,基本解决了第一次问询回复很多存在疑问的地方。目前仍存在的疑点,主要是资本化的时点,到底有没有“人为提前”,有没有“过分乐观估计”?我们继续来看第三次问询。



05

第三次问询

第三次问询,主要针对第二次问询中第一点回复展开的。因为研发费用中主要的项目是研发薪酬,如何核算研发人员的项目工时,对研发的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存在很大影响。因此审核非常关注底层的会计数据如何形成,公司是怎样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来保证这些会计数据准确地将业务反映出来的。


和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相关性不大,在此不具体展开,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搜索亿华通第三次问询回复意见。



06

第四次问询

第四轮问询,继续提到了研发费用。看来审核对研发费用本身的真实合理性以及会计处理,确实非常关注,穷追不舍。这也给我们提示,也就是说,研发费用如果可以费用化,就谨慎处理费用化,这样可以避免审核过程中的一些列问题。


第四轮问询中,更关注的是研发费用中的工资和材料的核算。其中第2、3个问题,又再次回到了资本化这个焦点中。审核仍然要再一次问询资本化的时点是否合理,和同行业可比是否具有普遍性。这也是我之前说到,公司的同行业对比论证,相对是比较薄弱的,最好是找到类似研发行业,也存在许多课题研究的2-3家公司,然后对方也是采用相同资本化时点来确定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并且由资本化研发支出;这样的同行业对比,才更加有说服力。


我们且来看看公司对第2和3个问题,是如何回复的。



论证签署课题任务书具有技术可行性


问题:签署课题任务书时进行的评审,是立项评审,还是已完成计划、设 计及测试活动,对于研究成果达到设计规划的技术可行性的评审,结合上述内 容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研发费用资本化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技术可行性的要求。


回复大概:

既然经济利益流入很难让公司论证清楚,那就来论证第一点,也就是技术上的可行性。在燃料电池领域,公司拥有顶尖的技术水平,因此在技术可行性的说明中,公司详细分项目做了解释(我们选取其中一个项目列示):





上述项目2019年资本化金额为900万元。虽然我们对公司技术不是特别了解,但从这段文字来看,公司课题具有很强的技术可行性,因为大多是基于原有研究结论基础之上,所做的有关燃料电池研究领域某一部分的“升级迭代”研究,而非一项像“医药研发”的全新研究。全新研究的失败率是很高的,而升级迭代的研究,成功概率相对比较高。




同行业比较,论证资本化时点普遍性


问题:以签署课题任务书作为开发阶段的时点,是否为开发支出资本化的 时点,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是否具有普遍性。


公司的回复和首次回复基本一致,只是换了一个展现形式,内容是一样的。这表明这部分同行业比较,仍没有很强的说服性。从前后两次回复的对比中,我们可以挖掘出2点:

第一:同行业对比,必须要做到对比效果,不能和没有的对比。怎么来理解,我们来看看两次写法对比。




第一次回复是写“未披露”,第二次回复是写了具体条件。江苏清能的披露其实没有发生变化,公司这么修改,主要是因为写着未披露,等于没去做同行业比较;只有披露的才做了比较,那么数量就还不行。因此公司在写法上又做了完善。


第二:公司可能确实找不到非常类似的案例,来说明签署课题立项书这个时点具有普遍性。我们之前说了宁德时代,其实研发费用都是费用化的。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弗尔赛,是否有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弗尔赛是一家体量规模都比较小的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公司2019年度报告描述到:2019 年总研发支出 20,160,669.97 元,本期研发费用比上年增加11,647,538.42 元,增幅 136.82%,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接了一个新国家科研项目,该项目 2019 年总计支出 12,888,335.09 元。可见,公司也是研发投入费用化的,开发支出也无余额。


公司虽然做了对比,找到了两个类似的案例,但这2家公司除了是同行业,但实际情况的具体可比性都不是很强,更何况这两家单位本身就没有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况。因此,同行业具有普遍性这一点,仍存疑。


当然,只要公司发展得好,会计估计基本合理,也不能说就不能做“吃螃蟹的第一人”。至少后续同行业,有国家课题研发情况的,就可以以“亿华通”为参考案例,来具体展开了。这也是为什么,审核要反复问清楚的原因。当过去成为所谓的案例时,那一定希望它是个“正面的案例”。



07

总  结

在会中,审核人终于没有再问研发费用的问题了,也就是说,亿华通经过“敲击灵魂”的四问四答后,终于走完了研发费用资本化的论证之路。在我们看来,也就不过4份回复,但对于公司和回复的中介机构来说,这却是一场走得并不容易的艰难之路。如果顺利,我们可能就不会看到,审核因为材料未及时更新而终止。


合理推测,如果回答都能一切顺利,公司业务数据也整体良好,理应不会出现材料未及时更新这个中止的理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能get到哪些点呢?让小编来帮大家捋一捋。



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时点


研发费用,能谨慎费用化,就费用化处理;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可以资本化处理,但对关键节点的判断,最好是尽量往后推,而不是前移。尽量在研发具有高概率的成功性时,再进行资本化。对于某些申请专利的研发过程来说,往往都是在专利申请通过后,才开始资本化。






研发费用的审核要点


和传统行业不同,创新行业的研发费用审核是重点也是难点。审核中会特别关注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同行业是否具有可比性。比如研发费用的主要项目是人员、材料等,那是否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将企业的研发活动和其他的生产、销售、管理活动区分开来,准确单独归集研发活动所产生的的费用。





有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案例分析,我们就分享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问题,欢迎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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